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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地辟谣“房东税” 假消息引发关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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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inwen.mobi 发表于 2025-8-16 02:37:5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近日,“房东税”一词登上热搜,引发社会广泛关注。网传“《住房租赁条例》9月15日实施,‘房东税’同步开征,税率最高达30%”,不少房东担心“要多缴一笔钱”,租客也担心租金被转嫁。然而,成都、上海、广西等多地税务部门及权威媒体已集中辟谣。成都税务微信公号8月14日刊文辟谣称,出租房屋相应的税费政策是实施了数十年的规定,并未因条例出台而调整,更没有新增“房东税”。广西电视台“广西财经”微信公号也刊文称,“房东税来了”经不起推敲。实际上,“房东税”并非全新税种,而是房屋租赁环节各类税费的统称,包括增值税、房产税、个人所得税、附加税费等。个人出租住房,月租金不超过10万元的,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费。房产税按租金的4%征收,部分城市备案后可免;个税减按10%的税率征收,还能扣除800元费用及已缴税费。北京、上海对月租金10万元以下住宅按2.5%征收,广州为4%,远低于谣传的税率。此外,《住房租赁条例》的出台与税收之间并无关联,条例是为了规范租赁市场发展,保护租客和房东权益,而非增加税负。条例中关于备案的规定,出发点不是要收税,主要是为了保护租客的权益,禁止群租、明确押金管理等,并非备案就触发征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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